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index_22.html)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和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