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报考对象。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且高中段无任何违纪记录(已撤销违纪处分的考生允许报考),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浙江省籍(含准入外省籍)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对照专业大类)均可自愿报名。
第十条报名办法 。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方式。
1. 网络报名。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
(http://www.***.cn/zs)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2021年4月6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签订
《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 报名费用缴纳、考生信息完善、素质特长材料上传。入围测试名单发布后再缴费,报名费140 元/人;缴费时间:2021 年4 月11 日9:00—4 月13 日16:00,通过我校网报系统,选择支付宝方式,向学校缴纳报名费,学校不接受现金缴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校考资格。按报名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有素质特长材料的,须在系统内申请特长评定并将原件拍照上传至系统(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2M);考生须上传图像清晰的素质特长真实材料,图像模糊无法认清的,不予认定;考生对上传的素质特长真实性负全责,考生如提供虚假素质特长材料,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后取消学籍资
格,责任考生自负。
3. 校考准考证打印。成功缴费考生,即可并须于2021 年4 月16 日—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