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潍坊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5 08:5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36-8527126
  • 学校地址:滨海校址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考生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退役士兵考生须填报退役士兵类相应招生专业,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退役士兵、农民工类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1.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综合评价: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考生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单独招生不限制报考类别,考生可以跨类别报考。
(三)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

2.招生对象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

2.招生对象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020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考生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首先要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后才能参加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
2.退役士兵考生须填报退役士兵类相应招生专业,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岗职工考生须填报相应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0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考生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首先要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后才能参加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相对应。
(二)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潍坊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