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30 17:0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769-85538601 85538602
  •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1号

2019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落实我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主动适应广东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我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开展“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招生培养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我省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 201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的招生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在发动初中毕业生参加中高职街接三二分段招生的报名工作上主动作为;中职学校要提前做好招生简章的宣传,建立本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及时、准确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及早公布招生章程,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规范应用职业资格证书,做好高职学段的录取工作。未被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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