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学金、金、学费的减免
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约为2%,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2.学校金:学校每年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资金设立学校金,帮助解决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该项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学校申请和财政厅批复的实际数额,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而确定。
3.国家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注:2021年凡在我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免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