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金、生源地信用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学院奖金和校内勤工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具体奖助标准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院奖金。学院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院奖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