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25 21:43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2-22410969 022-22410960
  • 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设立: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及其他各类奖励。
(二)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院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国家金;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岗。

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1、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标准,并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超出所在省市我校录取上一批次分数线,考生学费每年予以减免学费额度的50%。
2、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标准,并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学费每年予以减免学费额度的40%。

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根据国家规定,我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会计学专业15000元/生/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2020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和日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设立: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金及其他各类奖励。
(二)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院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国家金;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岗。

2020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根据国家规定,我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会计学专业15000元/生/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①集中制卡:我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京津新城支行)为每位新生订制好一张农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到学生本人手中。该卡用于学生日后领取奖金等补助使用,如有变动,请开学后登录微信公众号进行修改。
1.对于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各类国家、市级奖励和学院奖学金,授予“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设立: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金及其他各类奖励。
(二)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院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国家金;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岗。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1、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标准,并与我院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超出所在省市我校录取上一批次分数线,考生学费每年予以减免学费额度的50%。
2、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标准,并与我院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学费每年予以减免学费额度的40%。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根据国家规定,我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物流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6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 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物流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护理学专业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6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设立:
(一)达到各省市重点线的考生可以获得新生入学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数不限。
(二)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金及其他各类奖励。
(三)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比例为35%。
第二十七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院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国家金;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岗。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