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设立: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及其他各类奖励。
(二)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院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国家金;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