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贷款高额每年不超过8000元,还款可以从毕业第一年开始,还款期限长可至毕业后13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给予全额补贴,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各类奖金(见下表);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校优先安排勤工岗位并提供一定的新生资助,帮助办理贷款、申请国家金,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4、勤工:学校积极拓展勤工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岗位,现有校内勤工岗位11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