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的全部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高可申请12000元的生源地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资助。我校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金的比例高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高可获奖学金、金合计人民币10000元以上。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大学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大学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金、国家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校设有多个勤工岗位,让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得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校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