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录取的学生部分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无。奖学金的等级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总成绩的排序和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及相关规定确定。
3、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原“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者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原“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一般院校的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者,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对本校生源,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第一款“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即非名额调剂生和特殊优秀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原“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和来自原“211工程”高校特别优秀的推免生第一学年由学科专项经费额外资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