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共分三个等级,文理科分别排序。具体奖励规定如下:一等奖学金,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上者,奖励2万元;二等奖学金,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者,奖励1万元;三等奖学金,高考总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奖励我校在该省录取学生的前2%,如我校在该省录取人数不足50人,奖励本分数段内第一名,奖励每人5000元。
2.各类奖学金: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8000元/学年和5000元/学年;②学校综合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额度分别为4000元/学年、2000元/学年、1000元/学年、600元/学年,对地矿类专业的学生,加大学校综合奖学金授奖比例。③学校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为300元~500元。
3.金:学校设有国家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平均资助额度为2000元/学年。地矿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全员金。
4.勤工:学校提供各类勤工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