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奖学金与贫困生金和生源地贷款
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及学生生源地贷款。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400元/人,二档每学年3300元/人,三档每学年22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