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三年级学生; 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 元/生/年。
3、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校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6000 元/生/年。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校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00 元/生/年。
5、国家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金。一等金3800元/生/年;二等金2800元/生/年。
6、生源地信用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软人,共同承担还款贵任。
12、减免学费: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1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初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