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我校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犬技术、涉外警务7个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3个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2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
第三十八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不予注册学籍的,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第三十九条 我校十分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建有一整套帮扶贫困学生的制度和措施,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国家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学校奖学金以及来自社会的各种奖学金、金,在校内还设有勤工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即可申请国家贷款;学生经过我校困难等级认定后,每年人均可以获得国家金3300元,学习、表现优秀者将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