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报名
第二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第二十六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第二十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九条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三十条 复试安排在2021年4月进行。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上线标准,同时按照我校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笔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报考资格审查一般需提交下列审查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报考资格的证明;警务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出示警察证并提交警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第三十二条 复试的具体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内容与具体要求等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