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考生本人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考察。
(二)身体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4.色觉:无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