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日期:2020-06-24 17:23

文学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复试比例不超过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28(1)

1:4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开始时间

安排

 

6 月 28 日 8:30

面试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化创意产业与媒介素养教育、文化研

究、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具体时间顺序统一等待联络员的安排。

6 月 28 日 13:30

面试专业: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语言智能,具体时间顺序统一等待联络员的安排。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在正式复试之前,分学科和复试小组查阅评定学生报考材料,并且评定分数,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随面试一起测试

3.专业面试

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面试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0%;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

重分配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2.录取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七、录取办法

1.按各方向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