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 复试比例不超过 | ||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 28(1) | 1:4 | ||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 ||||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 ||||
开始时间 | 安排 | |||
6 月 28 日 8:30 | 面试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化创意产业与媒介素养教育、文化研 究、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具体时间顺序统一等待联络员的安排。 | |||
6 月 28 日 13:30 | 面试专业: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语言智能,具体时间顺序统一等待联络员的安排。 | |||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 ||||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 ||||
在正式复试之前,分学科和复试小组查阅评定学生报考材料,并且评定分数,作为复试录取的参考。 | ||||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 ||||
复试内容 | 考核方式 | |||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随面试一起考核 | |||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随面试一起测试 | |||
3.专业面试 | 面试 |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面试 | |||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 ||||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0%; |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 重分配 |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
2.录取成绩合成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 |||
七、录取办法 | ||||
1.按各方向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