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 复试比例不超过 | ||
0101哲学 | 5(0) | 1:4 | ||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 ||||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 ||||
开始时间 | 安排 | |||
6月28日9:00 | 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口语、听 力测试均随面试一起考核) | |||
6月28日9:00 | 中国哲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均随面试一 起考核) | |||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 ||||
导师查阅考生所提交的专家推荐信、论文、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素养和能力做出评定,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 ||||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 ||||
复试内容 | 考核方式 | |||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随面试一起考核 | |||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随面试一起测试 | |||
3.专业面试 | 面试 |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面试 | |||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 ||||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 |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0 %; |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 重分配 |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
2.录取成绩合成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 |||
七、录取办法 | ||||
1.按各专业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