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 复试比例不超过 | ||
1302音乐与舞蹈学 | 8(0) | 1:4 | ||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 ||||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 ||||
开始时间 | 安排 | |||
6月29日13:30 | 各研究方向面试,英语口试 | |||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 ||||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 ||||
报考材料评定侧重于对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和创新能力的综合考查,并以评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 ||||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 ||||
复试内容 | 考核方式 | |||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随面试一起考核 | |||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随面试一起测试 | |||
3.专业面试 | 面试 | |||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面试 | |||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 ||||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 |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80 %; |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重分配 |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
2.录取成绩合成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 |||
七、录取办法 | ||||
1.按各专业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
八、复试需要提交的补充材料 | ||||
1.材料内容、要求及收取方式:详见后附《音乐学院2020年学生型博士生复试招生分 方向具体要求》说明。 | ||||
附件:
音乐学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招生分方向具体要求
方向 | 方式 | 提交要求/考试内容 | 备注 |
作曲 音乐学(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音乐学(世界民族音乐研究) 音乐学(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分析) |
提交视频 | 1. 包括声乐或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技能的展示,曲目自定。 2. 演唱或演奏累计总时长不超过5 分钟。 | 考生于6月27日前(含)发送至音乐学院指定邮箱cnumusicyjszs@***。考生所发送邮件命名为:2020年音乐学院博士复试+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方向。 详见:音乐学院提交复试视 频拍摄要求 |
舞蹈教育 |
提交视频 |
剧目片段 (4 分钟左右,舞种不限) |
1. 由于今年特殊情况,考生可提供本人近两年内所录制的视频(拍摄场地不限,清晰即可)。
2. 如拟近期现场录制请参照二、三条要求。二、拍摄场地
1. 照明条件充足、拍摄画面明亮;避免室外光线在画面中形成过亮的反光。
2. 场地大小要满足考试拍摄取景的需要,录制环境安静;在录像时,除可有钢琴或其他器乐伴奏人员外,不得出现其他无关人员。
3. 音乐各方向允许场地有吸音设施,舞蹈允许场地有地胶垫。三、取景要求
1. 声乐
(1) 要求考生正对镜头站立演唱,在保证拍到全身的情况下尽量近距离拍摄,横屏录制。
(2) 声乐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也可自弹自唱、清唱,但不得使用伴奏牒;如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画面中考生居中,伴奏人员和钢琴位于画面左侧。
(3) 演唱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演唱内容。
2. 钢琴演奏
(1) 要求考生和钢琴均完整进入画面,从人的侧面角度拍摄,拍摄到钢琴键盘及考生双手弹奏动作、钢琴脚踏,横屏录制。
(2) 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演奏内容。
3. 器乐演奏
(1) 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
(2) 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完成了考试内容。
4. 舞蹈
(1) 要求考生在整个视频中均不得超出拍摄范围,在保证考生不出镜头范围的前提下,尽量拉近拍摄距离。
(2) 舞蹈考试中,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允许适当左右调整镜头角度,建议通过增大拍摄范围减少调整镜头的次数,拍摄全程保持画面平稳。
(3) 舞蹈剧目音乐可使用扩音设备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