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沈阳音乐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07 06:1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考生在报名前,须提前了解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1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联考)子科类对应表》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范围
5.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6.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我院近三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考生在报名前,须提前了解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联考)子科类对应表》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范围
5.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6.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相关要求,我院现将2021年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情况公布如下,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对照表中各专业在自己所在省对应的子科类,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再报考相关专业,否则,若因为省统考不合格,造成后期我院无法上报合格成绩给省级招办备案,或无法录取到相关专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2021年我院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制均为三年,主要教学地点在院本部(和平区三好街61号)。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我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2. 考生在报名前,须提前了解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0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范围
6.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7.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相关要求,我院现将2020年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情况公布如下,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对照表中各专业在自己所在省对应的子科类,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再报考相关专业,否则,若因为省统考不合格,造成后期我院无法上报合格成绩给省级招办备案,或无法录取到相关专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沈阳音乐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