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 复试比例不超过 | |
1304 美术学 | 5(0) | 1:4 | |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 |||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 |||
开始时间 | 安排 | ||
6月26日上午9:00,下午 13:30 6月27日上午9:00 | 6月26日进行面试,包含外语口试听力测试、面试、专业问答三部分。27日上午进行“临摹与创作”书写。 考试之前组织所有考生完成设备与网络调试。其他安排请留意书法 院进一步通知。 | ||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 |||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 |||
考生按“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办法及考生操作说明”中 “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准备材料”要求提供相关报考材料。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 |||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 |||
复试内容 | 考核方式 | ||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随面试一起考核 | ||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随面试一起测试 | ||
3.专业面试 | 包括面试、专业问答、临摹与创作。每位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含硕士学位论文pdf版),不超过5件。 说明:考生书写时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准备考试环境,进行双机位摄像。考试期间禁止使用任何工具书和电子设备查阅资料。所需书写材料和用具,考生自行准备。 |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面试 | ||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 |||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 |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5%; |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 重分配 |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
2.录取成绩合成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 ||
七、录取办法 | |||
1.按各专业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